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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大事记

2017-12-22
来源:两岸关系网

1992.12.22

  海协会副会长唐树备针对我方外交报告书中所标示务实外交基准点是“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阶段性平等,和平竞争”答复记者时,表示大陆方面对该问题的观念是一贯的,即不赞成两岸对等政治实体的提法,这种提法无助于两岸关系的改善。

 

1994.12.22

  “辜汪会谈”后续事务性第六次商谈自廿二至廿七日在南京召开。但仍未达成协议。

 

2007.12.22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记者会表示,中方注意到莱斯国务卿有关谈话,赞赏美方多次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反对“台独”、反对台湾当局搞“入联公投”的立场。希望美方继续采取有效行动,与中方一道制止台湾当局搞“入联公投”等“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2009.12.22

  第四次“江陈会谈”双方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等3项协议。陆委会新闻稿指出,陆委会高度肯定这次会谈的成果。并强调,未来在推动相关政策与协商时,陆委会都将秉持过程透明化、公开化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扩大沟通,并且透过各种管道,向社会各界说明具体内涵,让政府大陆政策的推动能获得更大共识。

  第四次两岸两会领导人会谈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等3项协议,累计两会共签12项协议,达成1项共识。

  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第四次“江陈会谈”成果说明会表示,现阶段两岸协商落实推动两岸关系“先经后政、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让两岸的交流与互动可以在更坚实的制度基础上继续往前迈进。有关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议题,将尽速透过两会安排后续协商,以便适时达成协议,完成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列为下次会谈重要推动的议题;另外,“智慧财产权保护”也列为第五次会谈的协商议题。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在会见“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时表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经济议题仍将是两会商谈的重点。海协会愿与海基会一起,在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的同时,逐步增加文化、教育、新闻、科技交流议题的内容。

 

2010.12.22

  第六次“江陈会谈”顺利结束,“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表示,此次签署的“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对保障国人健康权益、促进台湾医卫生技产业发展,都有相当详细、具体的规范,是直接有益于两岸人民的措施。双方并同意在适当时间,邀集两岸主管机关,举行“两岸协议成效与检讨会议”,以落实双方关切议题的实际执行情况,这也是这次会谈所获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率协商代表赴“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报告第六次江陈会谈会谈成果。

 

2012.12.22

 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孙亚夫在“‘九二共识’20周年论坛研讨会”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指出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重要途径是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协商谈判,强大动力是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必要条件是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在这一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加强文化交流、协商涉外事务、解决政治军事问题等6个方面的政策主张。

 

2013.12.22

 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出席2013海峡两岸媒体前瞻论坛”开幕致辞时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进入巩固深化新阶段,两岸媒体应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善尽社会责任,加强正面客观报导,引导两岸民众同心协力、共谋和平发展。并指出,推进两岸媒体新闻交流和合作,可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两岸媒体要求最强烈同时也相对容易做的事情做起。比如,两岸新闻界交流的权威性、常态化机制要及早搭建,两岸媒体相互采访要更加便利,两岸媒体互设常驻机构要早日安排,两岸媒体各领域合作要持续深化,而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可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