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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大事记

2018-03-07
来源:两岸关系网

2006.3.7

  外交部长李肇星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中表示,中国的主权不容分割,中国的领土完整不容破坏。台湾当局领导人挑衅一个中国原则,挑战国际公理和人类正义,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理所当然地遭到两岸同胞的强烈反对和国际社会的谴责和蔑视。

  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参加全国政协台盟、台联界联组会时称,未来两年,台湾岛内变量根大,形势严峻复杂,应该看到台湾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解决台湾问题的长期性;现阶段我们把反对和遏制“台独”,作为最紧迫、最现实、最重要的任务,同时,我们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把争取台湾民心作为我们各项对台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透露,体育总局和北京奥组委正在研究促成奥运火炬来台。他表示,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尚未确定,最后方案需经国际奥委会批准。

 

2008.3.7

  “经济部”完成“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之修正作业,大陆台商回台补办许可将自3月10日开始受理申请。

  “内政部”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放宽大陆配偶申请在台居留及定居要件。

 

2009.3.7

  马出席成英九大EMBA管理论坛,并发表“金融海啸后之两岸经济与商务发展”演讲时表示,我国要和大陆签署ECFA,理由有三:第一,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第二、避免台湾被边缘化;第三、促进台湾对外经贸关系的国际化。

 ECFA的内容并非一次到位,可以先谈双方有共识部分,签署的最大好处是让我们有缓冲的时间,不会因为其他国家加入了这个区域经济整合的行列而将台湾排除在外。

 

2010.3.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高长副主委出席“ECFA在身边顾阮ㄟ厝”座谈时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只有规范两岸经济合作事项,并不会涉及统独及政治问题,协议本身绝对不会出现如“一国两制”或“一中原则”等政治性语言。陆委会在推动大陆政策时,会扮演好既推动又把关的角色,因此,只有在确保台湾主体性、对人民有利,并在两岸对等、尊严的原则下,政府才会与大陆签订ECFA。

 

2012.3.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赖幸媛主任委员在“立法院”备询时表示,两岸进入政治谈判的条件尚未成熟,“先经后政”的协商原则不会改变。并重申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条件尚未具足,目前没有时间表。

 

2013.3.7

 马英九出席“傅尔布莱特年度研讨会”时表示,自今年秋天开始,将有更多陆生来台就学,且计划开放技职体系学生来台,完成2年的学业课程后即可获得正式学位,期使两岸青年于人生的早期阶段即能获得更多相互交流的机会,为未来和平稳定的发展奠下重要基础。

 

2016.3.7

 外交部长王毅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浙江团会议离场时,针对“宪法说”回答媒体表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大陆坚持“九二共识”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核心,没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