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大事记
1982.4.2
中国国民党“十二全”通过“贯彻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案”。
1999.4.2
海基会致函海协会,希望四月底两会副秘书长、处长层级在北京进行双轨协商,尽速安排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今秋访问台湾,同时就劫机犯遣返等议题进行事务性协商,以此加强两岸对话。
2002.4.2
“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及第六十九条条文修正案,通过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土地及不动产、大陆投资盈余得自应纳税额扣抵、准许未经核准赴大陆投资厂商于六个月内补办报备登记。
2008.4.2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陈明通主任委员表示,开放人民币在台湾全面兑换必须签订清算机制,涉及政治因素,困难度相对高一点,但我方已做好准备。只要中国确定开放观光客来台旅游,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在完成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的修订后,就能实现人民币局部兑换措施。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将“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2013.4.2
马英九接见参加“2013博鳌亚洲论坛”我方代表团时表示,过去4年多来,两岸间已签署18项协议并达成2项共识,未来数月内将针对“服务贸易”部分进行协商,以及于年底前完成“货品贸易”协商。马英九进一步指出,两岸应持续进行经济合作,尤其是落实ECFA各项协议的执行。马英九强调,两岸政策系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交流,经过5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可行的道路,不仅能促进两岸交流,更为我开启国际参与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