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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大事

2018-04-21
来源:两岸关系网

1998.4.17

  海基会再次致函海协会,表示将由詹志宏副秘书长率员,于四月廿二日至廿四日赴北京与海协会就两会互访、交流等相关事宜,交换意见。

 

2005.4.17

  外交部长李肇星与日本外务大臣町村信孝举行会谈时指出,台湾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强烈要求日方信守承诺,不做损害中国主权的事。

 

2006.4.17

  陆委会吴钊燮主委接受日本“产经新闻”访问表示,对于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将沿袭农历春节两岸包机直航的协议方式,以接受观光业界等民间委托的方式,由两岸有关当局人士上谈判桌直接交涉。吴钊燮主委也重申,两岸商谈不排除任何议题,但前提是对话需平等和对等。

  海协会副会长安民接受香港商报专访时表示,两岸不能直航是最大障碍,但只要基本问题解决,可以用任何形式与名称,甚至完全可以参照香港和内地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安排。

 

2009.4.17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说明“第三次江陈会谈”相关情形,指出第三次“江陈会谈”涵盖四大议题,包括: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两岸定期航班、两岸金融合作及陆资来台投资等,亦将针对两岸已签署六项协议的执行情形进行检讨及提出策进建议,同时,也将就第四次两岸会谈的主要议题,交换意见。为表示对“立法院”之尊重,陆委会赖主委将会同参与本次议题协商之相关机关首长或副首长,向“立法院”王院长非正式说明有关第三次“江陈会谈”之相关事宜。此外,陆委会将率同海基会向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提出正式的项目报告,展现行政部门与“立法院”沟通的诚意,并争取“立法院”对第三次“江陈会谈”所签协议的支持。

  国台办主任王毅在接待钱复所率领参加“博鳌论坛”的代表团时表示,2009年两岸关系的发展,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透过两岸两会协商,尽快实现两岸经济合作的正常化,推行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同时也愿意探讨两岸经济合作的机制。若台湾想在江陈三次会谈针对ECFA交换意见,大陆方愿进行初步探讨,以启动两岸商谈经济合作的进程。除了经济领域之外,还希望在教育、文化等各领域开展两岸关系。

 

2010.4.17

  马英九出席“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时表示,公投是人民的权利,在野党要发动公投,只要依法办理,政府不会干预。但是全世界的自由贸易协定或者类似“两岸经济协议”都是先送国会,国会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将来签订“两岸经济协议”,“立法院”不通过就不会生效。

 

2012.4.17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求是”撰文指出,要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主题,以广泛团结广大台湾同胞为主线,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首先要巩固两岸政治互信基础,深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共同认知。二是要巩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成果,深化互利合作。三是要巩固两岸各界大交流局面,深化文化教育领域交流。四是要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民意基础,要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落实到各项对台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