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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涉台言论:违法性解构与法律造势警示

2025-12-06
来源:两岸关系网

一、 妄言溯源:高市早苗“台湾有事论”事件分析

        2025年9月21日,日本自民党总裁高市早苗当选日本第104位首相。高市早苗作为日本右翼保守势力代表,于11月7日的日本国会众议院预算委员会答辩时,抛出了核心错误言论,称若中国大陆对台湾出动军舰并使用武力,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存亡危机事态”,这一表述直白指出“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亦暗示日本自卫队可武力介入台海问题。

        11月10日,面对日本国内理性议员的劝告,高市早苗坚称言论符合日本政府一贯立场,至今仍未撤回发言,更试图辩解其立场未改变日本历届政府的见解。

        高市早苗的言论不仅损害了中日关系,也破坏了地区的和平稳定。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敦促日本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慎重处理涉台问题,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 法理批驳:“台湾有事论的双重违法性解剖

        日方提出“台湾有事论”,旨在为其法律中的“存亡危机事态”作出定性,但该等言论无论从日本自身法律体系,还是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国际法规则来看,该言论都站不住脚。

日本国内法视角:对“和平宪法”精神的背叛

        1.军事实体化:从“不保持战力”到事实军队的构建

        根据《日本宪法》第九条是战后日本和平发展的根本法律基石,其确保了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然而,日本实质性构建了一支名为“自卫队”的武装力量,并使其在事实上远超为了自卫而相应拥有的最低限度的军事实力。这一持续数十年的军事建设过程,是对《日本宪法》第九条“不保持战争力量”核心承诺的根本性违背。

        2.法理架空化:通过立法解释系统性松绑动武限制

        除依托“自卫队”实现“军事松绑”外,日本还通过系统修法为其对外动用武力铺平“法理道路”。2014年起推动的《新安保法》修订,核心在于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转化为具体法律条文,从而进一步突破《日本宪法》限制。其中,《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修订整合而成的《武力攻击暨存亡危机事态法》第二条,将“存亡危机事态”定义为:

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进而威胁到日本的存亡,导致日本国民的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有从根本上被颠覆的明确危险的事态”

        该条款意味着即使日本本土未受直接攻击,只要政府单方面认定出现上述“存亡危机事态”,即可出动自卫队对他国行使武力。自《新安保法》生效以来,日本政府始终未对“存亡危机事态”作出清晰界定,长期保持“战略性模糊”。

        值得注意的是,高市早苗提出的“台湾有事”可能构成“存亡危机事态”,实质上是日本政府首次以官方姿态对这一模糊概念进行具体解释。此举不仅是为“集体自卫权”的无限扩大铺路,更是企图将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包装成“合法自卫”,实属推动“战争立法”的关键步骤。

        综上所述,日本政府通过加强军备实现了军事突破,并以宽松安保政策架空《宪法》的规定,两者结合共同背离了《日本宪法》第九条的和平精神。

国际法视角: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公然挑战

        高市早苗的“台湾有事论”不仅是对日本国内和平宪法精神的根本背离,更严重违背了中日两国间的共同政治文件与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1.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原则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该言论无视中国主权,试图关联日本国内法,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2.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根据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此言论直接背离了日本的庄严国际承诺。

        3.违反“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依据《联合国宪章》,各会员国必须善意履行宪章所载义务。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已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日本作为联合国会员国,负有严格遵守此决议的义务。

        4.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 

        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高市早苗的言论是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蔑视,构成了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综上所述,高市早苗的言论在法律上与日本的国际承诺及国际法根本原则相悖,是损害中日关系政治基础、威胁地区和平稳定的危险之举。

三、 历史警醒:危险的“法律造势”与21世纪的“卢沟桥隐喻”

        总结而言,与其说高市早苗的言论是其“说过了头”的“假设性回答”,不如说这是一种精心的“法律造势”(Lawfare)——即通过曲解和操纵法律概念,为潜在的军事冒险行动编织“合法性”外衣,代表了日本右翼势力试图突破《日本宪法》束缚、重拾军事扩张野心的危险信号。

        1937年,日军借口士兵失踪而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史称“卢沟桥事变”。而今日,日本将台湾问题强行定义为日本的“存亡危机事态”,与当年寻找“士兵”的借口如出一辙,都是在为武力扩张寻找一个看似“正当”的突破口,可视为“21世纪卢沟桥士兵”的另一种隐喻。

        这一行为不仅是对历史教训的公然漠视,更是对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的严重挑衅,国际社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遏制日本右翼势力的危险动向,防止历史悲剧在新时代重演。


        作者:刘晓颖 (法学博士、澳门创新发展智库研究员、广州商学院法学院讲师)